当前位置:
首页 - PAC项目 - 正文

PAC项目宣教服务医院审核标准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伊爱基金PAC项目医院审核标准】
“PAC项目宣教服务医院”审核标准

(2021年修订版)

【总体宗旨】

       为降低我国育龄妇女意外妊娠人工流产率和重复流产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和人民日报人民网联合发起了“关爱至伊 • 流产后关爱(PAC)”公益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PAC 服务医院建设工作。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于 2011 年 4 月正式发布了《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国家卫健委妇幼司于2018年8月发布《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现以上述《指南》和《规范》为依据,制定出“PAC项目宣教服务医院”审核标准,以鼓励在流产后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医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期望在国内起到宣教、引领作用。

【审核标准】

(一)开展 PAC 服务的时间

• 已开展 PAC 服务至少1年或通过PAC项目医院初审后半年以上;

• 至少可提供近6个月完整记录。

(二)领导重视和机构设置

• 院方及科室领导重视,并有具体措施,例如人员配置、场地设施保障、经费支持、激励机制等;

• 设立单独计划生育科、门诊或至少设有专门的计划生育诊室。

(三)PAC 相关制度

• 工作制度:例如服务流程、PAC咨询服务标准操作程序(SOP)、随访制度、与PAC相关的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制度、咨询室工作和管理制度、咨询、随访记录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等;

• 人员制度:例如岗位制度、岗位职责、人员调配时间表、培训计划和考核激励制度。

(四)人员

• 已成立 PAC 服务团队(提供名单),其中至少指定一名专人从事流产后宣教咨询服务;

• PAC 服务团队应热爱本职工作,所有相关人员经过PAC服务培训,了解《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的内容;

• PAC 服务团队应认同 PAC 服务理念,熟悉 PAC 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流程;

• PAC 服务团队中应有一定比例或能满足工作要求数量的已通过PAC初级咨询员考核;重要咨询岗位应优先安排已持有高级咨询员证书的医护人员(如一对一咨询);

• 咨询员熟悉避孕节育知识,掌握基本咨询步骤,沟通技巧熟练, 语言通俗流利;

• PAC 服务团队“PACe频道”在线继续教育微信公众号使用率90%以上。医务人员可通过学习线上专业课程和临床经验分享等,提升专业技能,更好地为广大育龄女性普及科学避孕知识、保护女性生殖健康和生育力。

(五)场地设施

• 有符合要求的候诊宣教场地和术前宣教场地;

• 有专用的并符合要求的咨询室;

• 宣教咨询场所必须有避孕药具展示、宣教展板、可供发放的宣教资料,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视听设备;

• 配备专用的咨询随访电话。

(六)服务流程

• 已制定本单位 PAC 服务流程,并在公共就诊区域进行公示;

• 体现“因地制宜”,将PAC流程较好地融入现有人工流产诊疗流程中,保证患者覆盖率,并切实可行;

• 服务人员岗位配置及所承担工作量合理;

• 场地位置合理;

• 首诊医生应持有高级咨询员证书,应于首诊期间即协助患者对术后避孕方式的选择做出初步指导;

• 对存在人工流产手术高危风险或重复人工流产高风险的服务对象进行重点服务;

• 在实施人工流产前,设有核查避孕选择情况的(归口)环节,查缺补漏,确保服务的全覆盖;

• 咨询员与医生职责分工合理:标准宣教和咨询工作可由咨询员进行,PAC 知情同意书可由医生或咨询员签署;

• 使用统一的 PAC 知情同意书和咨询、随访记录表,所记录的信息真实、完整、规范。

(七)随访服务

• 随访的时间要求:流产后应至少进行三次定期随访: 1个月内、3个月、6个月;

• 随访形式:首次随访应要求服务对象返诊,确认流产结局,并对避孕措施的使用或落实进行咨询指导。后续随访鼓励采用返诊或通过电话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均可;

• 在随访服务中应有针对重点服务对象的措施和记录。

(八)服务信息

•  核心目标:在宣教咨询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女性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针对全部具有避孕需求的人工流产妇女 ,通过促进高效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和适时落实,减少再次非意愿妊娠的发生,降低重复流产率,保护女性生育力;

•  宣教咨询所提供的信息应以《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为依据,内容全面,科学准确;

•  宣传教育的形式可多样化,如展板、宣传资料、多媒体等,咨询时咨询员或医护人员也可使用服务对象听得懂得语言进行表述,但所提供的专业信息必须准确严谨。

(九)记录文件

• 现场审核时应提供的纸质或电子服务记录包括:

• 近 6个月完整的咨询记录和随访记录,包括PAC 知情同意书、健康处方等;

• 定期数据统计分析;

• 审核后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定期上传PAC相关数据至伊爱基金官网,连续6个月未上传数据者不可参与PAC相应审核;已通过PAC各级审核的医院,如连续6个月未上传数据,将被取缔相关资格;每年1月伊爱基金PAC官网公示现有PAC相关资质医院名单。

(十)服务效果

• 候诊宣教的覆盖率70%以上,术前宣教的覆盖率90%以上,咨询服务覆盖率90%以上;

• 就诊的流产患者世界避孕日(WCD)微信公众号使用率80%以上,利用信息化升级使患者服务工作从院内延伸到院外,提升患者的满意度和对流产后的重视度;

• 高效避孕方法(如 COC/IUD/IUS)立即落实率>60%;其中长效可逆避孕方式(LARC)10%以上;

• 流产后 3个月随访时高效避孕方法续用率>30%(能提供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如首次提供 3个周期的口服避孕药,或在落实长效避孕方法前提供过渡使用的高效避孕方法);

• 1个月内随访率>80%,返诊率>70%,3个月随访率>60%,已开展 6个月随访;

• 鼓励提供 6个月和 12个月的随访率、续用率和再次非意愿妊娠率及重复流产率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