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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后关爱(PAC)优质服务医院审批流程

 

流产后关爱(PAC)优质服务医院审批流程
(2011年试行)
一、前言:
为了降低我国的意外妊娠人工流产数量和重复流产率,尤其是流产后一年内的再次人流,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和国家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联合发起了“关爱至伊·流产后关爱(PAC)”活动,拟在全国范围内指导建立一批流产后关爱服务示范医院,以表彰和鼓励能在流产后提供优质避孕咨询服务的医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期望在国内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流程:
1、 完成申报表所需材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寄至yiaijijin@163.com。
2、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收到邮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申请表格内容是否符合标准,回复修改意见或确认收到合格的申请材料。
3、合格的申请材料进入评审流程。
三、评审流程:
1、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标准:申请前已开展PAC服务至少1个月以上。已制定本单位PAC(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流程,并在咨询场所进行公示;已指定专人(可兼)从事流产后宣教咨询服务,并有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专门的宣教咨询场地(单独咨询或集体咨询);宣教咨询场所已有宣教展板、发放资料和避孕药具展示;已制定相关工作文件及管理文件,包括:本单位PAC门诊建设计划、流产后咨询技术SOP(包括咨询内容模板)、随访制度、咨询及随访登记表、健康处方等。
   注:以上要求均需在申请计划书中以医院内文件、照片或实物形式体现。
3、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组织相关专家对书面资料初审合格的人工流产服务机构进行抽样实地考察。
4、初审合格后,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资助3万元现金用于PAC门诊建设,主要用于完善咨询工具、人员培训和加强随访执行等方面。
5、在上述工作基础上,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关爱至伊·流产后关爱(PAC)”活动专家委员会进行实地验收,评价该单位对申请计划书和“PAC优质服务医院评定标准”的落实情况,流产服务机构需准备包括统计数据在内的书面汇报材料并作报告。主要考察指标:已开展PAC服务至少1年,服务流程合理,咨询人员现场咨询/宣教技巧和沟通效果良好,高效避孕方法的落实比例,随访的比例和随访记录的完整性,流产后避孕方法续用率和重复流产率。
6、验收意见回复给各申报医院。
7、验收合格的医院,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将联合给医院颁发“PAC优质服务医院”的牌匾。
四、评审标准:
1、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2011年4月颁布的《流产后关爱优质服务医院评定标准(草案)》。
2、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2011年4月发布的《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
       2011年4月5日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伊爱基金办公室
伊爱基金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489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