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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至伊·行动有我”项目总结推进会在京举行

      与会领导共同启动"关爱至伊·行动有我"
      全国妇联甄砚副主席为爱心企业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颁发牌匾
      媒体见面会在人民大会堂河北厅举行
2012年9月23日“关爱至伊•流产后关爱项目”一周年总结推进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秘书长秦国英、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主任委员李坚、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国家计生委科研所副所长张曰松、人民日报•人民网副总裁罗华等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中央电视台主持人雅娟主持。共有来自全国28个省区市的97家医院及医疗机构分别获得伊爱基金3万元资助,用于完善医院PAC门诊建设。
项目开展一年来,不仅惠及近30万流产后女性,而且提高了流产后科学避孕理念的认知。2012年6月,《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将“流产后关爱”内容纳入评审标准。基于第一年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在项目参与各方的积极推动下,预计在未来一年,“流产后关爱项目的受益人群将扩增至百万左右。
作为项目的发起方之一,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在流产后关爱项目的开展中起到了专业后盾的作用。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主任委员李坚介绍说:“2011年4月,学会发布了我国首部《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为医院广泛开展流产后关爱提供了规范化的执行标准; 2012年7月,项目发起各方主导制定了流产后关爱咨询员规范化培训教程,并且为项目培养了大批专业咨询人才。”
2011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发起 “伊爱基金”,用于资助在流产后关爱门诊示范工作中有出色表现的医院。2012年,基金的资助规模计划进一步扩大到100家医院。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秘书长秦国英表示:“为更有利于流产后关爱项目在全国医院的进一步普及推广,相应申报流程、审核制度均已做出了合理优化。在申报流程上,各省级妇联加入了进来,组织各地医院积极参与示范医院评审,然后集中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提交申报材料,由此全面扩大了项目的覆盖范围。在审核制度上,从过去的一次审核转变为一次初审和一年后复审。我们希望制度的优化能够带动更多的医院加入到提供流产后关爱服务的队伍中来。”
流产后关爱项目的发展与推进得到了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2012年6月,《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新增专门条款,将“为育龄女性(包括流产后女性)提供避孕节育知识的教育与指导”纳入评审标准中。这一举措充分肯定了流产后关爱项目的重要意义,也将进一步加快流产后关爱服务在各地医院中的落实。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Thorsten E Hein在会上表示:“拜耳坚持以优质的医疗产品提升患者生活质量,并重视对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作为‘关爱至伊•流产后关爱’公益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我们希望流产后关爱项目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推动公众提高对流产后生殖健康的关注,使更多中国育龄女性受益。”